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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出台实施意见培育瞪羚企业 最高奖励100万元

2020-06-30 18:29:38 行业资质人已围观

简介《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瞪羚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全市瞪羚企业培育工作体系,按照科技型企业纳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瞪羚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全市瞪羚企业培育工作体系,按照“科技型企业—纳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以下简称入库企业)—瞪羚企业—上市”的路径,对目标企业开展精准服务和持续帮扶。 

南宁市出台实施意见培育瞪羚企业 最高奖励100万元

       目标:2022年南宁拥有瞪羚企业50家以上

  瞪羚企业是银行对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称,也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高端台阶。拥有“瞪羚企业”数量越多,这一地区的创新活力就越强,发展速度就越快。目前,南宁市共有19家自治区级瞪羚企业,数量排名广西第一。 

  为了建立全市瞪羚企业培育工作体系,南宁市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力争到2022年,全市瞪羚企业数量50家以上(其中工业瞪羚企业40家以上),入库企业100家以上;到2025年,全市瞪羚企业数量100家以上(其中工业瞪羚企业80家以上),入库企业200家以上。 

       保障:瞪羚企业最高获100万元研发奖励 

  《实施意见》中提出了8条精准扶持政策措施,分别是建立培育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构建创新创业生态、支持快速做强、加大人才保障支持力度、提高精准服务水平等,将根据各管理部门和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能明确责任。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例如:在构建企业创新创业生态方面,南宁市将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鼓励瞪羚企业、入库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经自治区认定的广西瞪羚企业,南宁按每年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研发经费总额的1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经南宁市认定的入库培育企业,按每年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研发经费总额的6%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优先推荐瞪羚企业、入库企业申报自治区级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 

  同时,支持企业快速做强。重点保障瞪羚企业、入库企业的投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各类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上限予以支持。优先推荐瞪羚企业、入库企业申报自治区层级各类基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瞪羚企业、入库企业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设备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按项目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助。 

       补贴:企业参加高水平展会最高获50万元 

  瞪羚企业、入库企业是创新创业的骨干力量和重要载体,在政策层面需加大人才保障支持力度。为此,《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高层次创新人才及管理人才聚集。推荐瞪羚企业、入库企业人才及团队申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等“1+6”人才政策和其他人才项目,按入选标准列入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安排瞪羚企业、入库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参加领军人才培养、职业经理人培养等项目。 

  此外,南宁市将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推荐瞪羚企业、入库企业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和服务列入城市发展机会清单。对瞪羚企业、入库企业自主参加国内外高水平行业展会的给予80%展位费补贴,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Tags:瞪羚企业南宁市培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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