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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姚安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2023-07-21 09:02:12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姚安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落实好“一把手”招商机制,强化基金招商、股权招商、以商招商,深化与嘉定、张江、莆田等区域合作,加强招大引强服务保障,对纳入省...

楚雄州姚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姚安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姚安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

(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落实好“一把手”招商机制,强化基金招商、股权招商、以商招商,深化与嘉定、张江、莆田等区域合作,加强招大引强服务保障,对纳入省级、州级、县级招大引强项目库的项目,开通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全面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动态服务、管理和跟踪督办。加快招引一批头部、链主、“专精特新”企业,引进超10亿元优质产业项目1个以上、链主企业1户以上,引进县外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产业到位资金占比60%以上。充分发挥“绿电”优势,围绕重点产业加强外资项目策划、引进、服务,创新外企外资合作模式,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大力开展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金种子”企业、“新三板”企业、上市企业、电商企业、市场主体“双提升”、中小微企业股权融通、企业降本增效十项计划,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推动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力争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1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户以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30户以上、资质建筑企业1户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行姚安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撬动作用,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保持普惠小微贷款“量增、面扩、价降”良好态势。统筹办好2023年火把节、荷花节、牛展会等,完善批、零、住、餐等企业积极参与联动奖励机制,刺激和拉动文旅消费。鼓励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县级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年销售额(营业额)在全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同比增长25%以上的企业,县级给予每户奖励1万元。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县级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人行姚安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推动政务、创新、市场、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打造姚安营商环境“效率、服务、诚信”三大品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减免责清单”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打造“诚信姚安”。确保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75%参评指标进入全州前4位,争创全省标杆县。(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司法局、县法院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积极争取省、州500万元以上支持攻克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扶持资金,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等科技研发平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在省州补助的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人才工作“1+3+N”系列政策,深入推进“兴姚英才”培养工程,重点招引符合我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与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旅游文化、冶金行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大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补助力度,投入科技研发经费(获得认定)50—100万元县财政补助0.5万元,100—200万元县财政补助1万元,200—500万元县财政补助2万元,500—1000万元县财政补助3万元,1000万元以上县财政补助5万元。支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产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对认定合格的,县级按总投入的30%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最高补助50万元。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给予不少于5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建设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每个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建设公益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创新创业群体。(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人行姚安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恢复和扩大消费、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能源保供、重点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三张清单”,并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对于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续贷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人行姚安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发展“四种经济”

(七)大力发展资源经济。深入盘点用活优势资源,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市场、以资源换技术,提升资源利用率,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积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蔬菜、花卉、核桃、野生菌、冬繁制种、畜牧业等农业资源,风光水等自然资源以及以“四大走廊”为重点的文化旅游资源等开发利用和产业化,优先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盘活全县风光热、铅、锌、银、梅葛文化等优势资源,高效推动优势资源产业化。规范开发行为,细化权责关系,坚决杜绝占而不用,防止资源浪费、资源贱卖、资源碎片化。(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大力发展开放经济。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意见,按照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思路,积极寻求与昆明、红河河口、版纳磨憨、德宏瑞丽等口岸合作,加强农特产品的外贸出口力度,力争新增外贸出口备案企业1户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加快推进姚安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修编,不断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工作获得省、州支持。紧紧抓住省、州允许各县市设立省级以下园区的政策机遇,力争姚安产业集聚区纳入州级产业集聚区规划管理。积极向上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帮助发展前景好、有技术竞争力、劳动密集型、社会效益高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县城“退城进园”企业的土地出让收益,原则上用于支持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园区闲置厂房采取低租金、零租金等方式,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中小微企业入园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人行姚安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持续打造昆楚大复线上的绿色经济走廊。引导各乡镇结合资源产业发展特点,打造产业错位、链条互补的“一乡(镇)一业”发展格局。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等主导产业,加快布局上下游配套产业和服务,促使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向城区汇聚,努力把县城打造成产业发展中心。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破题“资源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各乡镇把集镇建设为乡村的经济中心、治理中心、服务中心,持续壮大县域经济总量。对新建或改造提升冷链物流中心、县域集散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县域商业中心、乡镇商业中心等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对新建、改造城乡标准化农贸市场项目,验收合格后,争取州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十一)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积极争取省、州财政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县级统筹资金支持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纳为州以上重点农业企业2023年内新增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对利用荒地、废旧矿山建设设施农业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大力支持开展高效设施农业融资租赁等模式试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人行姚安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积极争取省、州财政资金1000万元以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行业调结构、补短板、增动能。争取省、州资金支持全产业链重塑烟草产业新优势。县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全产业链打造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硅光伏、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带动重点产业上下游企业集群落地、集约发展。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州级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在省州奖补的基础上,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申报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由县财政给予补助5万元;对新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户由县财政给予补助1万元;年内获得新产品发明专利的县财政补助1万元。持续做好工业企业纳规入统工作,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口径统计的工业企业,除州级奖励外,县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继续实施扩销促产鼓励政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当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0%—15%、15%—20%、20%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企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下的,当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0%—15%、15%—20%、20%以上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1.5万元的奖励;单户企业对工业经济发展贡献率超过20%的,县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科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能效高、效益好、排放低的企业和生产线用能需求,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初级产品加工用能管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企业开展工贸分离,剥离服务业板块,以专业化优势提升服务半径和质量。力争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3.5%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烟草公司、姚安供电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积极争取省、州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在全县培育、建设、推广1个行业级大数据中心,加快5G网络、千兆宽带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化特色应用试点示范,加大数字经济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发展绿色制造业。加快推进2GWh锂离子电池、集装箱厂项目、光伏支架加工等项目建设,强化新能源制造强链补链延长链,打造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力争绿色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加快发展绿色能源产业。谋划实施一批“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打造全州新能源发展、“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三个标杆”,202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50万千瓦以上。建设全省新型储能示范基地,确保远信储能项目满产,加快致信博衍储能电池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配置储能、共享储能、确保绿色能源增加值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加快发展建筑业。围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目标,加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力争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5%,建筑业总产值增长35%。积极扶持企业创收增收,发挥社会效益,加大引导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工作力度,确保全县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数达到18户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十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省、州前期工作经费、“骏马奖”奖励资金和增加县级前期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国企在全县经济建设主战场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市场为抓手,以项目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农业、交通、环保、教育等重点项目,积极稳妥推进花卉、医疗、文旅等项目的投资活动。积极争取2亿元专项债券用于姚安县乡村振兴花卉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不少于3000万元省、州财政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支持农村公路“巩固提升”。争取入库项目纳入发行,力争全年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占全州总额的10%。积极争取美丽河湖、现代物流等奖补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力争非电力工业投资增长25%、农业投资增长30%、数字经济投资增长30%、能源投资增长27%、综合交通投资增长26%、生态保护投资增长25%、文化旅游投资增长30%、水利基建投资增长25%、房地产投资增长25%、教育投资增长33%、卫生投资增长25%;全年产业类投资占比达5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围绕重点项目投资任务,始终坚持“投融建管营”整体谋划的理念,通过投建协同、投贷联动,采用“多条腿走路”,通过设立基金、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发行债券、供应链融资、引入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国企与民企之间兼并重组和战略性整合。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争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行动,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确保民间投资占比6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53%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从县级层面策划实施一批旅游转型升级大型项目,推动旅游与健康、体育、文化、生态、教育、互联网以及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彝医药参观体验、温泉康养、森林康养、休闲观光农业等康养旅游新业态。积极鼓励开展文化旅游品牌创建活动,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企业,每个给予以奖代补5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企业,每个给予以奖代补2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每个给予以奖代补30万元;新建或改建提升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每个奖励200万元,新建或改建提升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每个奖励100万元;新建达到星级标准的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给予30万元补助奖励;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每个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鼓励商贸企业品牌化发展,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绿色饭店(三叶以上)认证的企业,除州级奖励外,县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参加省内外展会,按照省商务厅和州人民政府要求,对参加省外展会的企业,争取州级对每户每次补助5000元;对参加省内展会的企业,争取州级对每户每次补助3000元。力争旅游业投资增长20%。(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建设充电桩不少于100枪,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电商企业举办“年货节”等线上线下展销活动,推动农特产品出姚出楚,扩大网络销售额。持续发挥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优惠政策作用,加大对新能源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的购置和运营补贴,持续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在公交、物流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和老旧营运车辆。促进汽车、家电家具、住房等大宗消费健康发展,力争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大房地产促销力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促销活动,吸引外地人口落户和安居,促进二手房交易、消化现房。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保交楼”如期交付。督导优化制定“一城一策”“一楼一策”,化解盘活存量烂尾楼和风险楼盘,实施因城施策差别化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促进项目完工交付。积极实施“以购代建”,购买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高级人才公寓,改善引才留才环境。(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行姚安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十二)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和省、州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2亿元以上,撬动各类资金支持城市更新改造,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等城镇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新建改造城镇燃气、供水、污水管网40公里,实施棚户区改造1192户,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4个,加快城市绿化、亮化建设。一体推进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大力实施“百县千镇”提质工程,推进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对创建省级以上园林县城、智慧城市的规划经费纳入县级项目前期经费统筹安排。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镇,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快推进“五城”共建。积极争取省州5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以打造省级“五城共建重点县”标杆示范典型样板为目标,谋划实施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投资方向的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前期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全面推进绿美姚安建设。围绕打造“小盆景、大风景”,加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推进增绿补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绿化美化品质。按照“增量评优、优中选优”原则,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争取省级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积极争创省、州绿美典型示范榜样。(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草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加快发展“绿美+”经济。鼓励支持苗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一批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重点苗木企业,打造姚安苗木品牌。分区域建设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特色苗木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立区域性苗木交易中心,搭建和完善苗木网上交易平台,引导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农户”等合作模式,培育发展从研发生产到应用推广的全产业链。大力发展规划设计、建设管养、综合服务、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科普研学、文创科创及系统性方案服务等关联产业,推动苗木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六)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州促进外经贸发展支持政策,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扩大进出口规模,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相关资金,支持鼓励外贸企业、电商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企业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电子商务创业园。继续实施“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对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商创业带头人、跨境电商人才、农村网络达人等,除州级奖励外,县级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主动参与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地区的产业链供应链信息库和区域性进出口加工基地,扩大茧丝绸、生物医药、食用菌、蔬菜等产品出口规模,推动出口产品多元化。坚持“外引增量”与“内生增量”并重,瞄准产业链龙头和创新链前端,推进“一把手”招商、基金招商、“飞地”招商,在招大引强和承接产业转移上取得突破。着力打造开发运营平台、技术创新平台、产业集聚平台和外向型经济枢纽,在国家高新区序列实现进位。加快姚南高速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八)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全力实施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争取省、州资金不少于2.5亿元,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等工作。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扩大就业容量稳住就业“基本盘”。实施产业发展拓岗行动、助企纾困稳岗行动、劳务品牌建设行动、创新创业扶持行动,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万人次以上,其中培训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0.8万人以上。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60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九)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进“一县一业”,着力提高粮食、蔬菜、畜禽、水产品、水果等重要农产品产能,精准落实“绿色通道”“白名单”政策,健全完善应急保供体系,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及时启动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少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统筹中央和省县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实施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三年行动。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加强疾病救治、防控物资保障、疫苗接种等领域的资金保障,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重点支持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强化跟踪问效和成果运用

(三十一)强化激励和督查问效。县级有关部门要对2022年稳增长36条、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资金安排和来源渠道,于4月底前完成激励政策资金的兑现工作。县级有关责任部门、各乡镇要确保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切实稳定经济发展预期。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每季度要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将稳增长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十二)强化成果运用。把贯彻落实经济稳进提质措施作为各部门和各乡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的重要标尺。将指标增长快、提质增效好、促进民生改善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作为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三法三化”的典型示范,同时作为推优评先依据,并列入大比拼绩效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大比拼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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