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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2022-08-26 09:08:43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量质并举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四新经济”和重点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沃土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库和高企上市...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量质并举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四新经济”和重点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沃土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库和高企上市培育库,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厚植企业成长沃土,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科技领军企业队伍,支撑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力争实现“三个翻一番、一个全覆盖”。

“三个翻一番”: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翻一番,超过10000家;高企数量翻一番,超过8000家;上市高企数量翻一番,超过60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从61%提升到65%。

“一个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高企育苗工程。建立高企培育库,根据企业有效知识产权及研发投入等情况,每年遴选10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引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对有成长性的入库企业,市、区(市)两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二)支持企业认定高企。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强化前置辅导,帮助企业按高企标准健康发展。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补,并按其认定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补。全面落实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高企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做到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三)支持高企上市发展。建立高企上市培育库,根据企业研发领域、科创属性、财务状况等指标,遴选100家左右高企入库培育。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入库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补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科技项目支持,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人才、平台、奖励等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证监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四)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通过“线下+云上”方式,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支持具备“六有”(有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设备、有研发投入、有研发项目、有研发制度)条件的企业建设线下研发中心,每年遴选不超过300家认定为市技术创新中心。根据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100家,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政策期内不重复支持。绩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支持暂不具备“六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云上研发中心”。打造企业云上研发中心APP,引导科技型企业通过线上对接外部创新资源。对注册使用云上研发中心并实际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根据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500家,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五)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规模、研发投入增量,择优给予奖补,引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享尽享。对纳统的规上工业及服务业企业,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100万元以上,且增量排序居前200位的,按不超过研发经费增加额20%的标准,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六)强化创新载体建设。推动青岛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以园区为载体实现科技型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园区企业技术攻关、平台建设等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鼓励区(市)聚焦重点产业引进培育高水平研发平台和企业研发机构,市级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支持头部企业或知名科创服务机构建设专业化中试平台、熟化基地、创业载体,根据项目投入和绩效情况择优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引导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打造标杆孵化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孵化器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打造专业化孵化器,对绩效突出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创新。筹建市高新科技投资集团,发挥科创母基金和其他各类基金作用,聚焦重点产业助力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开展科技信贷“白名单”企业“首贷”“增贷”业务试点,对发生信贷损失的试点金融机构给予补助。推广“投(保)贷”等科技金融产品,企业通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获得贷款额度5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全额贴息;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予以贴息。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特色)支行,打造10家以上科技(特色)支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八)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创新券”购买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按实际支付费用最高50%比例予以兑付,每家企业年兑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技术合同服务点深化产学研对接服务,按上年度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青岛赛区获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在青落户的外地获奖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技、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地方金融监管、统计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政策协同,加强市、区(市)两级工作联动与资源匹配,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科技型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政策宣讲,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争取政策应享尽享。讲好科技企业故事,树立一批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典型,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进度目标,细化实施路径,对政策落地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协调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高企认定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Tags: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沃土计划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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