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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2020-09-07 13:30:17 专利人已围观

简介本文整理了湖北省仙桃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两化融合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

湖北省仙桃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湖北省仙桃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两化融合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仙桃市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力度,对发展势头迅猛、技术创新突出、影响力显著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新申报(含期满后重新申报)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企业通过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万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推进专利产业化或引进优势专利进行产业化并取得实质性效果的企业或个人,给予2万元奖励。

       对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省级专利金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当年获得国家、省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万元。获得美、日、欧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10万元补助;获得其他国家、地区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5万元补助(同一发明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的,按最高标准补助,不重复补助);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创业中心、企业孵化器或发明协会建设能满足基本功能要求的公用试验试制中心,给予10万元补助。

       企业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的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研究等服务,按企业实际支付项目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严厉打击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对被裁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企业或个人,3年内不予科技奖励、补贴或项目支持。

       依据: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加强科技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仙政发〔2019〕6号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2019-09-17)起试行,有效期3年。

       http://zscqj.hubei.gov.cn/fbjd/xxgkml/zcwj/szzc/202004/t20200421_2236585.shtml

Tags:湖北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仙桃市专利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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