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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2020-07-13 19:21:24 项目汇总人已围观

简介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0〕151...

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0〕1512号)精神,我局现开展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和中小微企业融资补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经入库的企业项目按规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申报

  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见附件)要求积极申报。

  申报企业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进行项目申报。新注册的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申报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需要盖章的材料,需填写完整打印盖章后,再扫描上传。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上报

  企业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提交申报材料后,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

  三、纸质申报材料提交

  我局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推荐上报企业的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通知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收集并提交推荐企业的项目书面申报材料1份。纸质申报资料内容应与审核后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一一对应,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

  附件:1.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指引

            2.中小微企业融资补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指引

            3.中小微企业融资补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7日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_中工信【2020】259号_20200710.zip

Tags:省级2021年财政资金民营经济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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